■新快報記者郭海燕 通訊員鐘言
  統計分析顯示:性侵兒童,熟人作案多
  近日,廣州中院發佈市兩級法院近三年統計分析顯示,近年來,兒童性侵案每年均超50件。廣州中院表示,對性侵案,一律保持“從嚴”的量刑原則,對於明知是十四周歲仍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一律以強姦罪論處;嚴控用緩刑。目前廣州性侵兒童罪犯里,公職人員極少,老師侵犯學生的案例僅有一例。
  五旬男用引誘方式猥褻四女生
  已年過五旬的鐘某,是廣東揭陽人。2012年2月至12月間,他使用其本人身份證和偽造名為“紀春榮”的身份證,先後租下廣州市天河區某小學附近兩處屋子,並以玩電腦、給東西吃、給錢花等方式,多次引誘四名年僅八九歲的小學女生到出租屋內猥褻。2012年12月9日,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將鐘某抓獲,併在他屋內搜出淫穢光碟15張等物品。
  2013年6月,天河法院一審認定,鐘某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加上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宣判後,鐘某表示不服並上訴。近日,廣州中院認為原審事實清楚,駁回其上訴。
  法官分析,這類犯罪的發生,主要在於性教育缺失,兒童自我保護意識不足,家長及學校對兒童遭遇性侵風險的警惕性不足等多種原因。
  受侵害的孩子,以7歲到14歲居多
  廣州中院統計報告顯示,2010年以來,兩級法院審結涉14歲以下兒童受性侵案,每年均超過50件,最多的一年有65件。受侵害的孩子,以7歲到14歲居多,外來務工家庭孩子占比尤其高。例如,荔灣法院審結案件涉及的8名受害兒童,全部是外來工子女。
  “近半案件是熟人作案,青少年犯罪多。”中院法官介紹,罪犯很多是孩子或家長的朋友、鄰居、同鄉。犯罪年齡跨度大,但青少年罪犯占五分之一。
  值得關註的是,有些案子還有家庭暴力影子。中院發現有五起性侵案,是親生父親所為。
  針對當前公職人員性侵將遭嚴懲的話題,法院指出,目前此類案件較少,師源性侵害也較少。目前為止,僅1例學校教師猥褻男童案。
  在學校被侵犯學校要負責
  法官建議家長、學校等都要加強監護和教育
  中院法官介紹,現在看來,多數罪犯是靠誘騙實施侵害,如假裝帶孩子去玩、問路或尋求幫助、給零花錢等。但也有不少案子是直接用強,將孩子強行抱走、尾隨恐嚇、喂食不明藥物或直接暴力威脅。
  兒童對性侵犯認知能力較低,受到侵犯後主動告知家人的情況很少,甚至警察詢問了,兒童還不願說。很多案件,是孩子身體受到明顯傷害或精神異常才案發。有些是到了懷孕、流產,才被家長髮現。
  針對以上三點,法官建議除了加強高危地帶的巡邏外,家長要加強監護,學校也應加強性教育,對校園性侵犯重視起來。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校或其他公共培訓機構被侵犯的,相關單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法院會依法追究單位的責任,判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當事人相關文書不會公開
  法院呼籲受害方維權,不必害怕打官司影響名聲
  審理這些未成年性侵案,廣州法院保持“從嚴”懲處原則。特別是對未滿十四周歲的實施性侵犯的,堅持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從現有的判決結果看,法院對於明知是十四周歲以下,還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一律以強姦罪論處。
  法院表示,這類罪犯,嚴格控制適用緩刑。只有充分排查證據,能確定是在“正常交往”,才會考慮用緩刑。
  法院提醒受害人,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不必害怕打官司會影響名聲。法院充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文書都不予公開,甚至為當事人進出法院安排特別通道。  (原標題:廣州法院:性侵兒童嚴控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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