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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劍)男子賈某駕駛奧迪A6轎車,在環路上故意撞向大貨車,然後用暴力威脅大貨車司機,向其強行索要錢財。昨天,記者獲悉,昌平法院認定賈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個月。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2日晚上10點多,在北六環昌平區高教區出口附近,賈某糾集同伙駕駛奧迪A6轎車撞向明某駕駛的大貨車。仗著人多勢眾,賈某暴力威脅明某,要求其賠償損失私了,否則就教訓他。明某隻得掏出300元給了賈某。
  2013年12月8日、11日,賈某又在北四環望和橋附近、北六環孟祖橋附近,先後兩次製造類似“事故”。這兩起“事故”中,一名大貨車司機駕車逃離,另一名司機被勒索1400元。在接到受害貨車司機報警後,警方用了不到一周就將賈某抓獲。  (原標題:男子開奧迪A6撞大貨車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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