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綜合新華社、《南方都市報》報道日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要求庭長必須會做飯炒菜的報道引起網友熱議。
  引發熱議的新聞出自《河南法制報》。據該報報道,3月31日到4月1日,張立勇在社旗縣法院橋頭法庭調研時提出,中午這頓飯非常重要,“法庭庭長必須學會做飯,還要會炒幾個菜,今後這項工作要納入考核機制”。該報還引述張立勇的話稱,“中午飯吃不好,下午工作就不可能幹好;中午飯吃不好,大家就不會堅守崗位;如果恰好當事人請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這事關法院形象,還有腐敗之嫌,都是隱患”。
  隨後,多地法院積極貫徹落實這一指示。南陽法院要求中院班子成員到基層法院調研時,要到每一個法庭吃頓飯,“檢驗庭長的做飯水平”,同時開展“優秀法庭、優秀法庭庭長”創建評比活動,把“法庭庭長會做飯”作為評選條件。內鄉縣法院提出,“每位庭長必須學會做飯並要帶頭做飯,並作為當前法庭工作的一個重要工作內容來抓,並將此納入年終法庭目標考核內容,不符合要求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終評獎評先資格。”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回應稱,相關報道是對河南省法院正在推行的基層人民法庭“五小工程”(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園、小圖書室、小活動室)建設的誤讀,今年,河南法院擬將“五小工程”的落實情況納入考核範圍,但並未涉及法庭庭長是否會做飯。
  (原標題:會做飯將納入河南法院庭長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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