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李姓男子在租屋網站上刊登租屋廣告,並註記“限女性”、“切勿經常進入聲色場所及夜店”、“租屋就送36張個人寫實照片”等話語,廣告遭胡姓女網友轉載至批踢踢實業坊,並以“可疑的租屋”為標題,質疑房東“這是要招女徒弟還是培養未來老婆”。李控發文者公然侮辱,臺北士林地檢署偵結,處分胡女不起訴。
胡女說,她不認識李,只是針對廣告內容提出質疑,因為李還要求女房客要有端裝的品行和學歷,而且還會“送36張個人寫實照片”,這都是不尋常的地方。
檢察官認為租屋條件和出租人的個性、習慣是承租人決定是否租屋的考慮重點,女網友為此質疑、評論,有提醒承租人自行註意之意,屬善意評論;她轉載的內容並未遭竄改,李原本就刊登在租屋網站上,自屬可受公評之事。 (原標題:租屋廣告像招親 網友被告公然侮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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